如何享受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政策?高铁、新能源汽车国企案例精解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 字体:
导言
2021年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国科发区〔2021〕17号)对外发布,从总体要求、管理职责、组建程序和条件、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等五个方面,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

“十四五”时期,将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阶段时期,根据此前在2020年3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目标要求,到2025年,将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催生若干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经济附加值高、带动作用强的重要产业,形成若干具有广泛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创新高地,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与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现状





1.政策推动



近年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从工作指引、总体方案到管理办法,不断细化落实,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2017年11月,根据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支持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科技部制定并发布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对我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布局进行了总体引导和规划。

2020年3月,科技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颁布,在总结以往建设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

今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两部委联合发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国科发区〔2021〕17号),在总体指引与顶层设计基础上,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


如何享受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政策?高铁、新能源汽车国企案例精解 图|科技部官网



2.分类建设



《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中,进一步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与领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推动重点区域创新发展,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设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把国家战略部署与区域产业企业创新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创新链条融通,为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

领域类:面向国家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球竞争的细分关键技术领域,布局建设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行业内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我国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目前,我国已建成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三个专业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同时,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正在开展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筹备建设,其中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已分别于2020年12月底与2021年4月揭牌成立。



二、“管理办法”的规范和引导




新出台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在已有“工作指引”和“总体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主体责任:

其中,科技部负责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财政部负责结合绩效评估结果的创新中心后补助经费管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创新中心的培育、推荐和监管。

同时,突出“少而精”的建设原则,聚焦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关键领域技术创新需求,有序组织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

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方面,“管理办法”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对两类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1.中心组建



综合类创新中心

首先,综合类创新中心的建设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应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

其次,综合类创新中心的建设有聚焦的领域方向,要聚焦区域重大需求或参与国际竞争的领域,凝练若干战略性技术领域作为重点方向,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目标和主攻方向。

第三,综合类创新中心的建设主体是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牵头或多地方联动共同建设,发挥地区和部门比较优势,指导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参与建设。

最后,综合类创新中心的组织架构,建议采用“中心+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模式,明确区域空间布局,形成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

领域类创新中心

首先,领域类创新中心的建设没有严格的区域要求,在领域方向方面,要局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部署紧密结合,聚焦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球竞争的关键技术领域,符合全球产业与技术创新发展趋势。

同时,技术目标要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技术和“长板”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其次,领域类创新中心的建设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要求其在该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代表性强。

同时,对其所在地的产业集聚效应也是重要影响因素,牵头地方在该领域应具有突出的科教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并符合国家科技和产业布局。

最后,领域类创新中心的组织架构,没有明确要求,但要求在人才团队方面,以科研与管理复合人才为中心运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集聚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形成全职核心技术团队、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和成果转化应用团队。


2.中心运行



在经营决策方面,创新中心的核心组织管理机构是理事会(董事会)、中心主任(总经理)和专家委员会。

其中,理事会(董事会)是创新中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包括中心章程制定、中心主任(总经理)和专家委员会委员聘任、制定建设运行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其他重大决策。

中心主任(总经理),是中心的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根据理事会(董事会)决策,进行中心日常的经营管理。

专家委员会,是中心的决策审议机构,负责审议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创新任务等,并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在人员管理方面,创新中心采取人员聘用制度,通过市场化的机制加强人才选拔与聘任,同时要全面落实科尔基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在绩效评估方面,由科技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一般为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各创新中心整体绩效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和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等方面情况,评估较差者应限期整改。



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经验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一种新型的科技研发组织形式,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中,科技部就提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

中心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源头技术创新、实验室成果中试熟化、应用技术开发升值,为中小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衍生科技型企业,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均处在筹划建设阶段,相应运行发展经验较少,而3个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起步较早,积累了较多的新型科技研发组织运营管理经验。


1.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



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由中车集团与青岛市政府共同发起组建,2016年9月于青岛设立,是我国批准建设的第一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其发展定位是聚焦轨道交通技术领域,构建“聚智、开放、协同、共赢”的国际化创新网络,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

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一个新型非营利性法人实体,中心设置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球战略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其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中心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国家相关部门、山东省、青岛市有关代表,中国中车相关代表,专家学者,其他企业代表组成。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中的国家有关部门、共建单位等主要代表构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任期均为三年。

全球战略咨询委员会为理事会决策咨询支持机构,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任期三年。

主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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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知本咨询 


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了有效支撑中心科研与管理的灵活的组织机构。

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规划发展部、投资建设部、科技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后期根据发展需要将适时设置其他部门。

同时,依据理事会所确定的科研方向和技术能力建设方案,设立系统研究所,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目前在建机构包括轨道交通车辆系统集成国家工程实验室、高速磁浮试制中心和高速磁浮实验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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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



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由北汽集团与北京市政府共同发起组建,2018年8月于北京设立,是我国首个以独立企业法人实体形式,建立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其发展定位是秉承“国家使命”、立足“行业需求”,建设集科技研发、产业孵化、人才创新等于一体化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打造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策源地,实现“汽车强国梦”。

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战略目标明确,要建设形成“一个中心”“两个高地”“三个平台”,打造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策源地。

一个中心,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共性、前沿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中心。

两个高地,即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服务的技术、标准、模式的输出高地,新能源汽车高端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三个平台,即新能源汽车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平台,面向全球的新能源汽车学术交流、专业咨询、高端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立足北京、面向全球的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科研转化的金融创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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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采用了投管分离的扁平化组织结构。

股东会、董事会、战略指导委员会为中心的主要决策机构。

其中,股东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单位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后续发展运营进行指导及资源协调。

战略指导委员会由国家科技部、北京市政府、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依托共建方代表等组成,负责审议中心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事项。

经营团队为执行层,采取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战略规划、技术研发、行业服务、创新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

技术专家委员会由25名国内外知名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审议中心技术规划、重大项目立项、成果验收等事项。

同时,以“跟随战略、高效协同,追求灵活、保持规范”为总体思路,中心确立了6个业务群和23个业务单元的柔性架构,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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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四个创新应用平台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运营和投资孵化业务。

目前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成了四个创新应用平台,全面支持公司当前与下一阶段的业务发展。

其中,前沿技术检测验证平台和开发开源整车验证平台,作为中心在协同创新领域重要布局的同时,也对中心的技术咨询服务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前沿技术检测验证平台,主要是服务于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而开发开源整车验证平台方面,则已经形成了纯电动乘用车开源平台建设规划及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服务行业的技术服务业务模式。

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在建设完善支持行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清单的同时,也积极开展相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目前平台已获得授权运营的专利资产超过7500件。

先进技术创投孵化平台方面,目前已经完成绿传科技和合工仿真两个投资孵化项目,落地2个地方政府合作项目,同时也在积极探索海外先进技术并购落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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