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调非居民用自然气结算价格

时间:2016年11月22日 作者:上海证券报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 字体:

中石油上调非居民用自然气结算价格

作者:  2016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之前传得沸沸扬扬的中石油冬季自立上调自然气价一事终于落地。记者昨天获悉,中石油已向各自然气用户下发关照,从本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自然气结算价格上浮10%。

  “这次中石油首次自动上浮自然气门站价,意味着气价改革又前进一步。将来,更多自然气交易将进入交易中间进行,市场化趋势已不可阻挡。”专家说。

  据记者拿到的一份中石油管道贩卖分公司《关于调整非居民用自然气结算价格的关照》(下称《关照》)称,鉴于山东地区、东北地区冬季需求茂盛、资源严重、供需矛盾十分凸起的市场形势及贩卖特点,经研究决定调整非居民用自然气结算价格。从2016年11月20日,非居民用自然气(不含化肥用气)按客户现行门站价(山东省为省界价格)上浮10%实行。

  作为回应,各地物价局也开始落实上述调价行动,如临沂市物价局发布的一份《关于上浮非居民自然气和车用自然气贩卖价格的关照》就表现,根据相干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市现实,决定对市区非居民用管道自然气贩卖价格和车用自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市区非居民管道自然气最高贩卖价格由3.03元/立方米调整为3.23元/立方米。

  不过,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并非是长期价格:中石油《关照》称上浮价格实行至2017年3月15日,但并未说明到期后的价格办法;临沂市物价局的关照则明确公布2017年3月16日起恢复实行《临沂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自然气和车用自然气贩卖价格的关照》(临价格发[2015]118号)文件规定价格。

  “这次调价应该是中石油历史上第一次自动上浮自然气门站价。”中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所高级经济师徐博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表现,曩昔发改委规定自然气门站最高限价,企业只能下调,不能上浮,但去年改成基准价后,企业就有权自立上浮价格了,意味着气价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2015年11月18日,发改委公布将非居民用自然气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并许可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详细门站价格。当时还规定,方案实施时暂不执行上浮政策,实施一年后许可上浮。

  显然,中石油选择在此时上浮气价就是为知足上述“一年锁定期”,不过并未将发改委许可的价格上浮范围用足。

  “这次调价重要照旧为了削减一些需求,保障冬季的民用自然气供给。”徐博说:“目前自然气交易大部分仍然在中石油和下流客户之间进行,将来有可能渐渐进入交易中间交易。”

  本周六,上海石油自然气交易中间将正式投入运行。近日,中石油华北自然气贩卖公司在交易中间完成了首次冬季自然气保供线上交易,标志着中石油作为国内最大的自然气供给商迈出了行使市场化手段解决冬季调峰供给的第一步。交易中间相干负责人还吐露,交易中间正与中石油积极协商明年夏日交易价格下浮的相干事宜。

  “将来,如许的交易中间还会越来越多。”徐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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